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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重大活动通信保障提升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